工程结算审核需要以下资料:
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及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等。这些文件是审核工程款项的重要依据。
施工图纸:包括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竣工图必须经业主和监理签字认可,并反映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内容。
工程量计算资料: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稿,包括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和相关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等。
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包括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安全验收报告、进度报告等,证明工程的完成情况和质量等级。
其他相关资料:如工程停工报告、材料代换与价差记录、定额和费用调整的补充项目等。这些资料涉及工程造价的调整,对结算结果有直接影响。
发票和凭证:包括工程款支付凭证、材料发票、设备发票、人工费发票等,确保工程款项的准确结算。
隐蔽记录和签证单:地基与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无设计变更的钢筋隐蔽记录等,证明施工过程中未在施工图上反映的内容。
审核流程和注意事项:
提交资料:业主或施工单位将已验收合格后的完工工程的结算资料送交审核机构,并进行签收。
初步审核:审核机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无误后送回业主或施工单位复审和调整。
正式报告:审核机构出具正式的审核结果报告及审定后的工程结算书,并要求审核机构、业主、施工三方签字、单位盖章确认。
支付审核费:委托工程结算审核的业主支付给中介机构审核费后,审核机构将审核结果报告书及送审资料交给业主和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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